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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6-00685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开元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开元农业农村局2026年9月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4日

开元农业农村局2026年9月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行政处罚机关

结案日期

备注

1


武农罚〔202611

*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生猪)案

*


当事人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生猪,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第(三)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第(四)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的规定,存在引发非洲猪瘟一类重大动物疫情扩散的重大风险。《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六版)〉的通知》(农牧发〔202417号)、相关处置要求,结合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云农规【20232号)《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34项:违法行为,对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

主动履行

开元农业农村局


2026915


2

武农罚〔202612

*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生猪)案

*

当事人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生猪,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第(三)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第(四)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的规定,存在引发非洲猪瘟一类重大动物疫情扩散的重大风险。《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六版)〉的通知》(农牧发〔202417号)、相关处置要求,结合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云农规【20232号)《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34项:违法行为,对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

还未履行

开元农业农村局


未结案




上一条:行政处罚决定书( 武(高)林草罚决〔2026〕15号)
下一条:行政处罚决定书 (武(插)林草罚决〔20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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