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开元棋牌向楚雄州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开元棋牌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开元棋牌会议的筹备服务工作,协助开元棋牌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协助开元棋牌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开元棋牌、开元棋牌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研究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单位请示开元棋牌的事项并提出办理意见,报开元棋牌领导审批。
(五)根据开元棋牌领导指示,对开元棋牌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开元棋牌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开元棋牌各部门对开元棋牌决定事项及开元棋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向开元棋牌领导报告。指导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七)根据开元棋牌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
(八)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九)负责中共开元委、开元棋牌值班工作,及时向中共开元委、开元棋牌领导报告重要紧急情况,传达中共开元委、开元棋牌领导指示批示。
(十)推进、指导开元棋牌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开元棋牌政务信息服务,指导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开元棋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开元棋牌法律顾问工作。
(十三)承办开元棋牌和开元棋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